囤房稅2.0有多狠?會計師算給你看
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囤房稅2.0),將於明年7月1日上路,資誠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分析,目前房市景氣並不熱絡,建商興建完成後餘屋銷售期拉長,雖新法有兩年緩衝期,但若建商過了兩年仍有餘屋,對建商持有成本將造成滿大影響。
歐陽泓指出,舊制與新制的主要差別在於,新制提高持有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並採用全國總歸戶計算持有戶數,以決定多屋族適用稅率。
修法前,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介於1.5%至3.6%間,且以所有權人在各縣市房屋戶數決定適用稅率;修法後,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提高至2%至4.8%,且以所有權人在全國的房屋總戶數決定適用稅率。
歐陽泓表示,新制同時將自住房屋稅率自1.2%降低為1%,另針對特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例如繼承取得可排除高稅率。
歐陽泓以台北市為例,假設個人持有五戶評定現值均為20萬的非自住住家房屋,以往多屋族最高稅率為20萬 x 五戶 x 3.6%(現行北市三戶以上最高稅率)=3.6萬元。
修法通過後,若假設個人持有的非自住住家共五戶,並假設最極端情況,這五戶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對於五戶適用稅率皆訂在最高稅率4.8%,以此試算稅額可能提高至4.8萬元(20萬x五戶 x 4.8%),稅額一次增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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