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也無房貸 才有寬限期
央行祭出史上最重「打炒房拳」,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廿)日表示,央行基於獨立機關的專業權責,且經過充分討論,新一波的政策,他必須強調不是打房,是打炒房,希望大家檢視以後能夠支持。
央行前天宣布第七波房市信用管制,鎖定六類貸款,包括:新增名下有房者第一戶房貸不得有寬限期(付息不還本的期間)、第二戶房貸最高成數由六成降為五成並擴大至全國實施、公司法人房貸、豪宅貸款、第三戶以上房貸及餘屋貸款,最高成數均由四成降為三成。
卓榮泰表示,央行基於獨立機關的專業權責,而且經過充分討論,新一波的政策,他必須強調不是打房,是打炒房,政府基本的態度是要維護一般民眾居住需求的最基本條件,必須滿足,所以必須尊重央行充分討論,基於專業的政策。
根據中央銀行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緊縮購屋貸款寬限期的適用對象僅限名下沒有房屋,也沒有房貸的民眾申辦購屋貸款,才可享有寬限期,但名下有房子或名下有房貸的民眾,若要再申辦購屋貸款,就沒有寬限期優惠。
央行之所以對寬限期嚴加規範,就是因寬限期遭濫用,常見樣態是有人合資湊頭期款買房,寬限期到期前再轉售,賺到的錢大家一起分,再尋找下一標的,繼續利用寬限期優惠來賺錢。
第七波房市信用管制宣布後,許多人不理解「寬限期」規定究竟為何?專家解釋,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把「名下有無房屋」納入考量,代表若名下已有房屋,再買一屋並申辦購屋貸款,就沒有寬限期。
若名下沒有房屋,才能享有寬限期。
值得注意的是,若名下沒有房屋,但有房貸,還要再買一屋且申辦房貸,這種情況也沒有寬限期,並受第二戶管制,限貸五成。
這種情況在夫妻購屋貸款樣態上較常見,例如房屋登記在妻名下,但房貸是以夫之名貸款,則夫要再買一屋申辦房貸,將無法享有寬限期優惠,因為新買的房子會變成第二戶房貸,而第二戶房貸沒有寬限期且限貸五成,若是妻要再買屋並申辦房貸,也沒有寬限期,因為名下已有房子。
如果有人因繼承或受贈取得房屋,也是屬於名下有房產狀態,不論房屋是否為持分,一律符合「名下有房屋」條件,新申辦購屋貸款,也不會給寬限期。
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指出,此次央行第七波四項限貸,預期會對房市產生利與弊,好處是可防堵高槓桿操作的假性投資需求增加,並防堵不必要的囤房或過度操作槓桿的投機行為,另外,亦可防堵建商囤房或調高餘屋售價,逼建商出清餘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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