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嵐/愛到濃時想成家 房產登記我還他?
3月14日,白色情人節,就算你忘了,各餐廳、購物平台和網路廣告,應該都不會放過你,那今天你有甚麼計畫? 吃大餐,還是已經有秘密行動,要準備和她走進下一個階段?
內政部日前大動作澄清,從數據顯示,30至49歲青壯年無房者,結婚率為67.23%,高於婚前有房者的47.71%,顯示沒有房也能結婚,且結婚率更高!聽起來頗安慰,不過等等~其實更現實的角度是,就是房價太高,現今小夫妻得結婚雙薪才能「成家」!
根據金融聯徵中心新增房貸資料統計,全台20歲以上女性購屋比例逐年提高,2023年達48.2%,創下近十年來新高!觀察六都2023年女性購屋佔比,其中,台北的天龍女購屋率超過男性達50.8%,為六都中唯一女性超越男性的城市,女性購屋力有越來越強勢的現象。
隨著女力崛起,許多新時代女性薪水不輸男性,女性購屋比例增不足為奇,且不少新婚夫妻為了讓太太有保障,也常見夫妻合購,但登記在太太名下繳房貸,因此女性購屋和申貸比例也逐年增加。
合購當然力量大,感情好的時候,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但是如果感情生變怎麼辦?
証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江明軒在接受《嵐姐好家在》訪問時表示,根據民法的規定,除非婚前有事先約定,否則婚後夫妻財產採「法定財產制」,因此不管房產登記在誰名下,用婚後收入購買的房產都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此外為了避免爭議,也可以透過事先約定,直接登記為「共同持有」。
不過,一旦登記在兩人名下,未來所有稅負都得分成兩份平均負擔,包括持有期間的地價稅、房屋稅,出售之後的房地合一稅和土增稅,都是兩份稅單繳納,影響較大的是會同時用掉各自「土增稅一生一次的10%的優惠稅率」,這點則是要預先盤算。
若房產實際上非登記名義人一人單獨所有,當未來感情生變,面臨分產時,另外一方則須提出金流證明,或是有私人契約主張房產是「借名登記」,證明房產持份,才能要回出資金額比例的房產。
當然優惠稅率和分產困擾,孰輕孰重,沒有絕對,不管是夫妻婚後合購,還是婚前情侶買房,若能在被愛沖昏頭之前,先有共識協議,才能避免分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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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屋-張旭嵐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公關講師 學歷 台灣大學創業創新在職專班EiMBA 111級 ★資歷: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 東森渡假村行銷經理 TVB歐洲台普通話主播 東森新聞記者 ★證照:就業服務乙級技術證照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照 ★著作:不買豪宅買好宅(商周) ★Podcast:嵐姐好家在 ★粉專:張旭嵐的嵐姐好家在、張旭嵐的聖誕小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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