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三招秒懂 房東省稅金秘訣
出租房子後,房東雖可獲得被動收入,但繳稅也變成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不過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報適用租金達標稅率來減少房屋稅。
該怎麼做呢?新北市租賃公會首席副理事長張惠山分成三個部分來說明:
1.租金標準與房屋稅?2.舉例?
3.兩步驟省稅?
Q1.租金標準與房屋稅?
「租金標準」各直轄市、縣市並不相同,係依財政部核定「房屋及土地之住家用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比率計算。如租賃期間之租金標準尚未經財政部核定,則暫以最近核定年度之租金標準審認。最新一期是今年4月發布的「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全台22縣市標準皆較前一年調升,各縣市調幅在2至7個百分點,民眾可點擊網頁查看:
https://law-out.mof.gov.tw/LawContent.aspx?id=GL011467,只要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可在每年3月22日以前(遇假日順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處(局)申報,就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1.5%至2.4%。
Q2.舉例?
假設A持有新北市板橋區1戶出租房屋,其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按財政部公布之標準,新北市租金標準為房屋評定現值的24%及22%(板橋區等10區為24%、其餘地區為22%),則該屋租金標準為24萬元。
如果該屋租金達到標準,則最低可適用1.5%稅率課徵,與適用最低非自住稅率3.2%相較,屋主能夠節省約1.7萬元的房屋稅。
Q3.兩步驟省稅?
房屋稅新制(俗稱囤房稅2.0)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明年5月開徵,新制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全國持有戶數採「全數累進」的差別稅率,稅率最高達4.8%,但只要將房屋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就能享受最低1.5%的稅率!但須切記即使達到租金標準,若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就無法適用較低稅率,會以一般囤房稅率來課徵房屋稅。
因此房東可以先在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114年適逢假日展延至3月24日)以前,攜帶租賃契約向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適用租金達標稅率,再於5月申報出租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時,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簡單兩步驟,就可以省下不少房屋稅金。
張惠山表示,如果房東有將房屋做社會住宅或供公益出租使用,房屋稅可適用更優惠的單一稅率1.2%,持有多屋的房東可多加留心、規劃!
新北市租賃公會首席副理事長張惠山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128101607
日盈不動產社會住宅包租代管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9530126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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