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被課徵太高遺產稅...生前要先賣房?律師急阻止:賣掉恐多繳3倍稅

有一位爸爸很努力工作也精於投資,他在台北市有兩間房子以及一些股票,最近他因為心肌梗塞送醫急救,住院後他心裡很擔憂自己臨時走了,家裡只剩下老婆和小孩。
我請他趕快為了所愛的人先立下遺囑,他又擔心家人到時繳不出巨額的遺產稅和房貸怎麼辦?我這樣建議他:
1、以「保險」規劃預留稅源
親愛的爸爸,你可以現在就先以保險方式預留稅源。
這樣在自己人生畢業後,就能讓家人以保險金繳納遺產稅或是處理房貸等債務,家人在處理繼承問題時,就不用為了繳納不出稅金或是債務而煩惱。
2、善用免稅額生前贈與
目前法律所規定贈與免稅額是每一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為限,也就是每一位贈與人每年不論贈與給多少人,只要當年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就可免徵贈與稅。
因此我建議大家都要善用每年的免稅額,慢慢減少自己的財產總額,減輕遺產稅課徵的份額。
3、不要輕易賣房產
有些人也許會想說,不用那麼麻煩,只要把房子賣掉,不就有錢繳納遺產稅了?我不建議這樣做,因為政府課徵遺產稅時是以房地的公告現值課稅,而房地的公告現值通常遠低於市價(有些地區甚至差距到三倍!)。
因此保留房地產,以公告現值讓政府去核課遺產稅,反而比變賣房產後以市價課稅對繼承人而言更有利。
4、遺產稅申請分期繳納
遺產稅單核發後,如果有困難無法在法定繳納期限內繳稅時,可以在繳款期間內,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可以在納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另外,分期繳納要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
其實,為了心愛的人,只要在生前立好遺囑,遺囑內容規劃得宜,並預留遺產稅源,家人與你現在也可以平平安安地過日子,不必再因為繼承而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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