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中古屋整間翻新…仲介卻要求買方簽「這條」!安娜:別接受除非兩種狀況
![示意圖/Ingimage。](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2/13/0/31488240.jpg&x=0&y=0&sw=0&sh=0&exp=3600&w=948)
粉絲私訊問:近期看上一個屋齡40年的中古屋,整間也都翻修,水管跟電線也都重新拉過,看起來很新,非常漂亮!
但是房仲說,要簽一條賣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這是什麼意思,到底該不該接受?
這條意思是:以後不管房子發生任何事,漏水、壁癌...都不關屋主的事情,這條在中古屋買賣,還蠻常出現的。
畢竟簽下去對原屋主還有仲介來說都很省事,可對買家來說,就要特別注意了。
自身的看法是能不簽就不簽,除非是以下兩種狀況:
1.房價特別便宜,低於行情
2.屋況本來就很爛,等於就是買個殼,自己來重新裝修
可是如果是上述粉絲所問的整間都翻修過了,而且管線都重新拉了,卻還要簽這條?怎麼想都覺得非常有問題...
明明當初裝潢廠商也都有附保固,還要簽這條是不是就表示要避重就輕?或是隱瞞原始屋況呢?
建議買家最好跟原屋主拿裝潢合約來看,就可以知道到底做了什麼事情;倘若屋主不給?那就建議看下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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