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包租公」等於有錢人?兒曝月收10萬但有貸款:有什麼好羨慕的
將房子租給別人,每個月有被動收入的「包租公」真的是有錢人嗎?一名男網友發文,稱自己家裡有兩間房子在收租,每個月可以收到10萬,但還有每個月4萬的房貸要繳,年邁的爸媽一個月只有8萬可以花,於是直言:「只是剛好溫飽而已,大家到底在羨慕什麼呢?」。
一名男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他的家有兩間房子在出租,一個月收租10萬,其中一間房還有4萬的貸款要繳,剩下的六萬加上媽媽的勞退,一個月只有8萬元可以花,僅過著一般人的生活而已,但仍然有許多人以為他是「有錢人」、「富二代」。
原PO無奈表示,他的爸媽都還健在,租金也不是他在收,算哪門子的「富二代」?就算等到繼承,也要跟兄弟姊妹分,最多只是有台北房子住而已,「大家到底在羨慕什麼呢?」。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認為依據每個月能用的錢,已經算不錯了,「看怎麼比較吧,跟一般人比已經好很多了」、「羨慕,你這樣算手上的現金當然沒有錢,當你算市值就很多了」、「就是有錢阿,懷疑什麼」、「基本上這個年代,在父母還健在時有房子已經是人生勝利組了」、「能月租10萬代表房屋價值應該不菲,總資產應該有超過3000萬,這要說是有錢家庭應該不為過吧」。
也有網友建議原PO調整心態,每個人價值觀不同,「那些人心態就是那樣,比他擁有的多就是不應該,少跟這種人相處,不用去說服誰,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你也不用在意別人怎麼講,都隨便打馬虎回話就好,也給你觀察朋友的機會」。
也有網友分享自身家庭的財務狀況,「你的情況跟我好像,我家也是有套房在出租,雖然有16間,但一間也才4、5000,滿租的話,不過才7、8萬,而且我父母很早就退休了,都是靠租金生活,所以其實根本就不富裕」、「我跟先生職業算是收入比較好。且我們名下扣除住處,另有3間房產出租中。其中一間是在台北市,另外一間是整棟的在新北,總共房貸不到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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