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考慮和親姊合買台中房 網力勸不要:除非這用途
與家人一起合購房屋究竟妥不妥當,有一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貼文表示,自己姐姐提議合買房屋,但是姊姊已經有家庭在台中市,自己租屋在新北市,如果要買房是以台中市為主,這樣好不好?
PO文的網友表示,自己42歲離婚有小孩,孩子高中了,而親姊姊與公婆同住,也希望原PO將來離開新北回台中家鄉。原PO自己手上有100萬,因此姐姐提議「她也拿100萬出來」合買房屋,這樣加起來剛好可以當房子的頭期款。但是原PO一方面擔心「自己已經有年紀了,回去家鄉不太可能有新的就業機會」,另一方面也怕談錢傷感情,很煩惱才上網提問。
不少網友看到貼文後表示千萬不要,「以過來人的經驗來說,持有、房租等問題,利益在前時,到時也可能撕破臉,不如買個符合自己預算的房子,產權簡單又清楚。」、「再怎麼好也不要合買....,親兄弟明算帳,人的自私在『錢』上很容易顯露出來,況且她還有家庭,這就不是妳和姐二個人的問題這麼簡單了。」、「不要!到時候會有陸陸續續想像不到的問題發生,反而兩姐妹的感情因此而變差。」、「再好的朋友、家人,談到錢,一定會出事⋯」。
也有網友表示如果是當作投資就可以,「投資可以,要拿來住不建議。」、「買房若是在不好自住的地方,拿去置產出租也是可以的,這樣再怎麼不濟之後也是有房子。只是投資跟自住的眼光不太一樣,建議妳不熟的區域也要自己去研究,以免房價高漲時買房變數較大,之後不符合期待反而傷了姐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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