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還賠違約金、罰鍰 台南地政整理常見錯誤態樣
台南市地政局近期發現,陸續有大規模預售屋建案開始辦理驗收或交屋等履約程序時,買賣雙方針對履約過程及驗收標準發生認知差距,進而導致消費爭議,地政局今彙整預售屋契約書常見的錯誤態樣,提醒消費者應詳閱契約內容再簽約,以免賠違約金還遭罰鍰。
地政局指出,因應預售屋市場交易熱絡且交易金額龐大,從2021年7月起,建商銷售預售屋前應將銷售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待審核完畢後再揭露,為此到積極到各銷售案場抽查業者對於預售屋各項規定的遵循狀況,於銷售前、中、後各階段作相當把關,也發現此一消費爭議,特別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應注意契約內容,留意5大常見錯誤的態樣如下:
一、契約審閱期應達5日以上,消費者應於期間內詳閱契約規範,並留意有無違規的地方,避免放棄審閱期,影響自身權利。
二、廣告及現場展示之建材設備應屬契約內容之一部分,不得約定僅供參考。
三、開、完工及通知交屋期限不得任意增加順延事由,如有不可歸責賣方事由,賣方應負舉證責任。
四、契約總價應分列土地、建物專有部分(主建物與附屬建物亦應分列)及共有部分等,且不得隨意調整售價比例,以免影響後續找補。
五、交屋保留款應保留不得少於5%,於驗收合格後支付。
各預售屋建案備查完成後,即會將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揭露在「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提供查詢,另建案是否申報備查以及審查情形,從南市地政局建置的「預售屋早早查」系統查詢辦理情形。
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消費者,簽定契約前除應注意契約各項條款,維護自身權益外需審慎評估自身負擔能力,如未考量自身財務狀況或貸款條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預售屋契約,恐有需支付房地總價至多15%違約金之險。且自平均地權條例新制上路後,非法規允許情形而轉售預售屋契約或刊登轉售廣告,更將裁處50萬至300萬元罰鍰。若有疑問,可向地政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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