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虛坪 擬從2處開刀
內政部長林右昌日前表示,針對建案公設比過高,預計兩個月後提出「虛坪改革政策」初步內容。至於哪些部分最多虛坪?業界普遍認為,停車位空間及免計容積的管委會空間,是建商最愛灌水之處,應會從這兩處開始動刀檢討。
業界人士說,一般建案的停車場車道,有些由買車位的人共同分擔,也有些由所有住戶共同分擔,但民眾最常反映的是,「我又沒買車位,怎還分攤到這麼多車道面積公設」。
營建署副署長徐燕興說,地下室兼具防空避難與停車空間,現行多數建商的作法是,扣除掉所有停車位後,剩下的車道公設面積由全體住戶分擔;但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有買車位的人要多負擔一些車道面積公設,沒車位的雖會使用到垃圾間等部分公設,但應該分攤比較少,這部分正在凝聚共識中。不過,在新建案,「一戶一車位」已經是標配。
另外就是免計容積部分。依「建築技術規則」,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的排煙室,這五項雖不計入容積,但面積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百分之十五,目的是鼓勵建商提供住家必要的設施。業界指出,既然都免計容積了,所以建商就要蓋好蓋滿,銷售空間才會更大、更有賺頭,公設比也就愈高。
市場人士說,最常被詬病的浮濫公設就是「管委會空間」,也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經常改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等。徐燕興說,現正研議免計容積的百分之十五應「適度限縮」。
徐燕興說,現已著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會與各界充分討論,凝聚共識。他指出,社會住宅就是範本,公設比都在三成以內,要讓外界知道不需要這麼多無謂公設,建商也不要亂蓋。「其實就是消費者買到什麼產品,訊息要清楚。」他說,改革的方向,就要讓買方可判斷與理解,買到的住宅是奢華的、還是實在的,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公設)各是多少坪,都應表列清楚。
業界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八到十五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八坪以下,可能是車道被灌到公設計價,但車位並不會因此變便宜,等於車道被計價兩次「被扒兩層皮」,一次計入車位、一次計入公設,消費者一定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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