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買好房/ 簽了一般約房子一直賣不出去? 專家:是制度有問題
YouTube頻道「南投買好房」的阿証分享影片來探討台灣房地產的制度。
一、委託制度的種類
主要分為「一般委託」和「專任委託」
·一般委託:屋主同意房仲帶看,房仲本身沒有任何保障,除了屋主本身可以賣,也可以簽給無限多家的房仲店來銷售。
·專任委託 只能由一家房仲店來銷售,屋主也不能透過自己來賣,房仲業績也比較有保障,但也是大多數屋主不喜歡的方式。
二、簽一般委託的真實情況
屋主簽一般委託給超多家房仲會出現兩種狀況:
1.超快就賣掉:只有「賣低於行情」和「 百年一見的特殊A案」這兩種情況,簽一般委託才可以效益最大化,但是前提都要屋主割捨自己的利潤。
2.被房仲放到爛掉:大部分房子都是高於市場行情來當售價,而房仲第一時間會通知的就是有符合需求的客人,基於價格通常都興致缺缺,在加上一般委託對房仲來說是沒有底薪的,所以自然也不會打太多廣告,甚至發生惡性競爭。
三、環環相扣的惡性循環
台灣的房地產制度從根本就很有問題,阿証整理三個主要原因:
1.房仲的考核過於簡陋:只要上課、背題庫就能拿到證照,甚至很多新人還沒有證照就開始賣房,造成房仲業素質參差不齊。
2.委託制度顯露人性的黑暗面:認真的房仲為了賺錢生活,不得不向這個體制投降,將利益擺在前面,甚至不惜學會話術,用騙的達到成交 。
3.房地產資訊的不透明: 屋主和房仲在資訊的取得是比首購族多很多的,在資訊的不對等下,才會有這麼多首購族被欺騙,糾紛也越來越多。
阿証這樣看
會造成屋主、買家和房仲三方互不信任的最大原因就是房地產的制度出現問題,相信很多屋主是想簽專任委託的,但是就是看到太多「爛房仲」看到怕了,再加上合約關係不能自己賣房,因此不敢簽專簽。而買家也只能透過自己的努力,補充相關知識來增加自己的資訊量,才能減少受騙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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