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買好房/ 破解房仲話術 出現這兩種狀況你就成交了!
是不是總覺得房仲話中有話,講出來的話又不知道該聽到哪?YouTube頻道「南投買好房」的阿証分享影片,用三個觀點來揭曉房仲的各種話術和不想告訴買方的事情!
仲介費的規定
不動產經紀業有規定,仲介公司向買方和賣方收取的仲介費不能超過房屋總價的6%,這也是為什麼有約定成俗的買方2%、賣方4%的説法,但是也可能出現買方1%、賣方5%的狀況,只要雙方不要超過房屋總價的6%就不違法。
仲介費到底能不能談?
仲介費就相當於房仲這次的傭金,所以通常房仲都不太願意變動自己的傭金,但也有例外,很缺業績的房仲都會叫客人「可以來看看」,不滿意的話再折自己的傭金幫客人成交。
怎麼樣出價代表有機會成交?
通常看完房子後會出現兩種狀況:
1. 口頭出價邀約:
看完房子後,房仲一定會打電話來確認你的意願,當房仲聽到你的出價,反應是邀請你到公司或是親自去找你討論細節,通常就是你出的價格很有機會,只有些微差距。
2.新人請學長姐或店長幫忙:
第一次看房的時候,只有一位新人房仲帶看,第二次去的時候卻多了一位同事來協助帶看,這就代表房仲認為你有很大的買房意願,會想盡辦法讓你出價,甚至帶回公司看產權。
為什麼仲介費都是買方付?
「買方2%、賣方4%」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口號,房仲在面對買家時都會說沒有收賣方的仲介費,但是當屋主委託房仲來賣房,就會討論一個底價,而這個底價是有包含4%的仲介費的。買方在成交時也要付2%的仲介費再加稅金,所以如果是照著底價成交的話,買方就會在不知不覺中就承擔了所有仲介費和稅金。
影片授權來源:《南投買好房》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