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積欠11萬管理費遭追討!律師揭「頂樓漏水該誰修」:2情況例外
隋棠22日被爆出欠繳11萬社區管理費,也反駁是因為屋頂長期漏水,她自掏腰包花了50萬修繕,和管委會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才以管理費抵銷方式作為「消極抗議」。針對此事,律師林智群從法律面向指出,頂樓修繕原則上是管委會要負責處理,但需注意有2種例外情況。
近日隋棠遭爆與社群管委會對簿公堂,起因就是住家頂樓修繕問題。隋棠表示,多年來頂樓一直有漏水問題,影響包含她在內多戶住家,管委會卻始終不處理,她只好先花費近50萬修繕再向管委會求償,卻仍不被理會,最後才依循法規和實務做法,以「管理費抵銷」做為消極抗議手段。
由於「頂樓漏水」很多人都會碰到,林智群也在臉書發文分享,到底頂樓漏水發生時,負有修繕責任的是頂樓住戶本身,或是由管委會負責?
答案是「管委會」要負責。林智群分析,由於屋頂是「共有部分」,所以應該用社區公共基金修繕,不然頂樓漏水持續幾年,就會變成下方樓層也開始漏。
他也表示「有2個例外」,一是頂樓住戶自己亂搞導致屋頂漏水,另一個則是「社區住戶決議由頂樓住戶自己負責」,對於第2個例外,他無奈說,雖然有點「眾暴寡」、「多數暴力」,不過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表示,「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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