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嗎?為付頭期款他得掏空積蓄再貸80萬 網見一點急喊:房仲有問題
在決定買房之前,一定要仔細評估自己的經濟狀況。近日有網友發文,表示自己找到了一間滿意的物件,但貸款的問題讓他相當猶豫。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好不容易看中一間喜歡的房子,但就算屋主打85折,他也得拿出所有存款、股票、定存,再向銀行借一筆80萬的信貸,才能負擔頭期款、服務費、規費等開銷。
原PO表示自己是公務員,沒有任何債務、貸款,也不曾有過信用瑕疵。由於配偶的名下有房無貸款,所以他無法使用新青安或首購房貸。致電台新銀行(原PO的薪轉戶銀行)後,對方也表示他們現在不做新購屋的房貸。
原PO與房仲交談後,對方表示這間房子的銀行鑑價跟屋主開的價格幾乎一樣,表示它在銀行眼中很有價值。房仲還保證,依原PO的條件,一定能貸到8成甚至更多,但是要先簽約成交後,才能送銀行跑貸款審核的部份。
此外,房仲還強烈建議原PO,不要在合約上加「貸不到8成無條件解約」,說沒有屋主會喜歡這種但書。
原PO現在十分猶豫,就算能貸到8成,他還是要再借80萬信貸才能勉強湊出頭期款,如果貸不到,或是貸款利率在3%、3.5%以上都很為危險。而且連台新銀行都不做新購屋的貸款了,其他銀行恐怕也很難辦理。
原PO想知道自己是否應該「衝一波」,同時他也向網友詢問是否有辦法在簽約前就先確定到底能貸多少。
許多網友勸原PO冷靜,「沒有足夠資金及預算,就不要去看那些高於預算的房,否則越看越急躁,越看越心癢難耐」、「拜託不要,除非你做好被斷頭的打算」、「再來是信貸不能拿去付頭期款,這是規定,被抓到要吐回去的」。
也有許多網友認為這個房仲有問題,「房仲真壞心,不加但書是要害你賠違約金嗎」、「爛房仲,你不加貸不到8成無條件解約,貸不到死的是你」、「不要相信房仲的話,那個不滿8成的合約必須要簽,屋主喜不喜歡跟你會不會完蛋哪個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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