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了!花蓮強震後「家慘變危樓」 他心疼喊:還有房貸要繳
0403花蓮大地震後,全台各地陸續傳出建築物災情。一名男網友在Dcard分享,身為花蓮人的男友,雖然地震後並無大礙,但住家卻變成危樓,房貸也尚未繳清,心酸坦言「家回不去了」。
原PO表示,他和男友是遠距離戀愛,對方是花蓮人,3日發生大地震後,雖然人平安沒事,但辛苦存錢買的第一棟房子卻變成危樓,在消防隊員陪同下,男友只有少許時間能回家拿重要物品,現今暫住朋友家。
原PO透露,男友並無顯赫家世,買房時也不依靠父母的幫助,只憑藉自己的努力在20幾歲就買下人生的第一個家,並對此感到引以為傲。沒想到,一場地震就讓男友的家沒了,「明明(房子)就在眼前,卻不能回去」,讓原PO感到很心疼,發文求助網友「我能為他做什麼?」
原PO說明,後來男友在消防隊員陪同下,從家裡拿了幾套換洗衣服、上班要穿的西裝、電腦與生活用品,並樂觀地說「工作要繼續,不然沒錢還房貸」。他指出,目前大樓評估的結果尚未定案,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幫忙尋找補助申請,陪男友度過難關。
貼文底下,不少網友建議,「感覺可以多給男方心靈上的支持」、「出錢幫他買新房,這個最直接」、「協助他找找補貼能不能申請,物資的話當地應該有可以領的」、「實質:看看保險、賑災補貼能補多少,心靈:買張車票去找找他吧」。
後續原PO補充,男友現為主管,未來並不打算搬離花蓮換工作,另外對方本身有存款,所以從未向他借錢,地震後男友也一直保持冷靜與樂觀的心態,而他更不會因此與對方分手。
根據財政部「災害損失減免專區」,當民眾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損失,若發現家中有災損,記得拍照,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以書面、傳真、電話等方式向戶籍地或財產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經核定後,除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外,得於申報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惟不得遞延以後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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