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出1750萬斡旋遭拒!屋主嫌打9折不賣 網批中古屋亂象:惜售就別喊賣
房仲是買賣雙方之間的溝通橋樑,主要作用是協助客戶進行房屋買賣。一名房仲發文,稱有買方針對一間中古屋提出1750萬元斡旋,依照周邊行情已屬社區高價,但屋主認為自己的河景無可取代,因此拒絕談價。貼文曝光後,有人認為部分屋主過度期待房價持續創高,導致成交困難,「不急就不要擺出來賣」;也有人指出,房仲的專業就在於協助屋主掌握市場行情,如何在期待價格與市場接受度之間取得平衡,才是成交關鍵。
一名房仲在Threads發文,表示有位屋主委託他賣房,客戶出1750萬斡旋,是社區最高價,因此徵求屋主的意見,沒想到屋主說他開1988萬,等於打了九折,批評客戶沒有「行情觀念」,並強調他的房子景觀非常漂亮,他已經是「惜售」了,否則根本不想賣那麼漂亮的房子。
房仲解釋,現在賣的房子屬於中古屋,屋況並不好,不僅磁磚隆起裝潢也老舊,必須留空間讓客戶裝修,並且他開的價格也不差,已經是附近最高價了,未料屋主說除非客戶「加價」不然沒有討論空間,並強調價格一定要在1900萬左右,他並不著急,達到此價格再跟他談。
此文一出,多數網友感嘆屋主太過固執,如果惜賣的話乾脆不要賣,實在過於貪心了,「不急就不要擺出來賣啊」、「你不急著賣,我也不急著買,看誰笑到最後」、「這麼好的房子建議就不要賣了、留著祖傳三代」、「留給他慢慢賣吧」、「現在的屋主都那麼貪喔,各個都想創新高」。
也有網友提到房屋稅條例第11條與不動產估價實務的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評定一次,並依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價格」,此規定在台灣沒有實際用處,因為在台灣買房在享受收益的同時因為老舊價格也會自然降低,但台灣屋主卻認為當初買700萬,如今低於700萬就不肯賣,甚至有人要兩倍才賣,這不是房子本身問題,而是人,「要嘛別賣房子,要賣又要抬高賣」,才會造成台灣房屋市場畸形的生態圈。
更有網友將矛頭指向房仲問題,屋主已經訂好價格了,能賣多少錢完全看房仲的能力,許多房仲都只用附近成交價格高低當依據,但是類似數據去查實價登錄就知道了,但是總有買家能夠以更高價格買下,能找到這種客戶才是房仲價值,而不是抱怨屋主不肯低價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