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0貸款留給小孩比較沒負擔?專家搖頭:「附有房貸繼承」才是省稅王者
不動產如何移轉最節稅?附房貸最划算
前面向各位介紹贈與稅以及遺產稅的案例中,不斷拿不動產來舉例,那麼,不動產如何移轉給下一代最節稅?
假設某父親有配偶及2位滿20歲子女,還有價值3.3億元的不動產(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為8,000萬元。
這筆財產用生前贈與或繼承移轉給下一代,以及繼承依其所遺的財產為現金或為不動產,所納遺產稅或贈與稅金額會大不相同。用贈與移轉,可分為4種方式:
1. 贈與現金。
2. 以父親名義買房,再贈與子女。
3. 父親簽約買房,但登記在小孩名下
4. 以父親名義買房,並借房貸6,000萬元,再贈與子女,而房貸由子女負擔。
用繼承移轉則可分為3種方式:
1. 被繼承人留給繼承人現金。
2. 被繼承人留給繼承人不動產。
3. 被繼承人留給繼承人房貸6,000萬元的不動產。
綜合以上7 種方式,來比較不動產如何移轉最節稅,結果如圖表3-4。
從圖表3-4 分析來看,不動產以附有房貸繼承最省稅,接著是附有房貸贈與……。
不過,自從房地合一稅開始實施後,如果未來有要出售不動產換取現金,則此規畫方式的稅負效果尚需個案分析,才知整體是否較為節稅。
2020 年,財政部發布解釋令,核釋繼承的房地若有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之房地現值部分,屬於繼承人因繼承該房地之額外負擔(房貸),未來出售時無論依舊制或房地合一稅新制計算,可將差額自交易所得中減除,降低繼承人稅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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