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離婚分不到店面、還要扛房貸!專家嘆:1情況下小三卻能分到房子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給前夫趙建銘診所一星負評,昨又留言,表示診所贈與移轉給趙建銘,結果離婚時不僅不能列入財產分配,而且房貸還在她名下,房貸還是她在扛,讓許多網友大呼好慘。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總監徐佳馨表示,夫妻贈與比較常聽到的狀況有二,一是財產高度集中在某一方,為了平均配置或是遺產規劃,先規劃起來。另一種狀況是要把財產再給下一代,先贈與配偶,再利用免稅額X2去把財產移轉給小孩。
這種處理方式,有兩種好處,一是夫妻贈與沒有贈與稅,二是土地增值稅也不課徵,之後要賣給第三人的時候,土地漲價總數額還是按照最早取得的時間算。
但缺點就是,萬一離婚,夫妻之間贈與,不計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另外陳幸妤之前留言,「他被關期間,一個自稱他診所護理師的人到我陳幸妤牙醫診所鬧事,可能是感情糾紛。另一個許姓護理師,在我離婚後,自述趙醫師曾愛慕、追求她,但當時我根本不知道任何事情」。
對此不少網友關心陳幸妤不能分,那小三可不可以分?
徐佳馨表示,依民法規定,夫妻能自行決定婚後對於財產的管理與使用方式,並且分為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其中約定財產制又可細分為共同財產制與夫妻財產分開制。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
在法定財產制的關係中,僅有婚後財產會被算進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中,如果財產性質被認定成婚前財產,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就沒有辦法拿出來做分配。
因為這間是趙建銘的婚前財產,如果趙建銘和陳幸妤口中小三結婚又離婚,小三不能分這間店面。
但如果趙跟新歡百年好合,等他掛了新配偶就可以分,陳幸妤的三個小孩也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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