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這招「送房」免稅還申請到新青安 地政士一句話提醒:恐白忙一場
政府推出新青安優惠房貸,貸款額度提高到1000萬元,利率僅1.775%,不僅吸引沒房子年輕人買房,也有媽媽以買賣方式「送房」給兒子,也順利申請到新青安。不過,由於專業地政士提醒一事,媽媽打了退堂鼓,決定延後再辦。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主要是兒子剛出社會,還沒申報所得稅,如此「買賣」,可能被國稅局否決,視為贈與,課徵贈與稅,或是解除買賣契約,最終白忙一場。
鄭文在表示,一般以為新青安只有年輕人才能使用,其實新青安規定要18歲以上,但沒有限制最高年齡,只要名下沒有自有住宅都可辦理,父母想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只要採取買賣方式,子女名下沒房,也可申請。
近期就有一位媽媽這麼做,她愛子心切,雖然兒子年紀還輕,但希望兒子早日娶妻生子「五子登科」,決定把名下房子過戶給兒子,經過縝密思考後,最後決定將房子作價1250萬元賣給兒子。
這有四大好處,一是採買賣方式,不用繳贈與稅,第二,房屋以1250萬元成交,自備款2成就是250萬元,該金額可以由爸媽各自贈與取得。第三,1250萬元接近市價,日後兒子若轉售,不用被課很重的房地合一稅。
第四,1250萬元扣掉自備款250萬,房貸是1000萬,剛好可完全使用新青安1.775%優惠利率,可省不少利息。
計算妥當後,母子倆人簽好買賣契約,送到銀行申請新青安房貸,由於兒子滿18歲,名下沒有房子,雖然剛出社會,尚未申報所得稅,但因房子價值高,且有保證人,兒子名下也有存款,保單等,仍順利通過銀行貸款審查。
不過,事後媽媽委請地政士辦理過戶時,鄭文在建議,最好等兒子有收入,開始申報所得稅後,再來辦理主張買賣。
他告訴媽媽,二親等以內財產之買賣,買方必須提出支付價款證明,且該支付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簡單說,就是兒子必須證明有能力償還房貸,否則國稅局會認定是贈與,必須核課贈與稅才能辦理過戶。
而以兒子目前尚未申報過所得稅情況來看,被國稅局打槍,認定買賣不成立的機率非常高,屆時將面臨10%~20%的贈與稅,可能多達數十萬元,遠比新青安省下的房貸利息要多了不少。
鄭文在表示,將房屋過戶給小孩同時申請青安房貸,實務上可行,但記得未雨綢繆,先讓小孩有收入,同時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小孩有了資歷,辦理青安貸款時,就會事半功倍,如魚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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