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合約 統統禁止轉售
內政部打炒房祭出五重拳,據悉,內政部昨(13)日已將修法簽報行政院。外界關注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方面,新舊合約做法是否會有不同?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日表態,無論何時取得的預售屋合約,一旦修法通過後,一律禁止換約轉售。
為遏止炒作亂象,內政部上周宣布將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祭出五大打炒房措施,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嚴懲炒作者、預售屋解約需申報、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邀請內政部針對消防員權益議題專題報告,但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在會中關注打炒房議題,他詢問花敬群,未來祭出禁止預售屋換約轉賣的手段,是上路後取得的預售屋合約才適用?還是會「溯及既往」、讓新舊合約都適用?
花敬群解釋,無論是過去取得的預售屋合約,或未來修法通過後才取得,只要修法經立法院三讀並自發布日實施上路後,就不能轉售,不會因取得預售屋合約時間在修法完成前就獲得赦免。
花敬群表示,內政部未來五大作為中,私法人購屋許可制需時間組成審查小組並訂定辦法;另外檢舉獎金制度也須訂定相關子法以利遵循。這兩項作為未來可能都會另訂日出條款。
至於預售屋禁止轉售、嚴懲炒作者、預售屋解約需申報等三項,原則上希望修法三讀通過後,自發布日立即實施。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則表示,內政部強硬的管制作為有違自由經濟概念,打炒房應從墊高炒作成本著手,而非全面禁止交易,她認為可參考英國作法,透過課徵印花稅來打擊炒作較為合理。
花敬群則回應,自由經濟不能無限上綱,世上許多自由經濟國家面對炒作,也都有一定管制手段,站在保障居住權角度,內政部有必要從管制面出手,至於租稅面屬於財政部的政策工具,他並不反對。
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則肯定修法方向,可落實居住正義,但提醒內政部要與現實狀況相互反映,政府的配套也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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