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二人合租房 可以一起申請租屋補助嗎?
兩位北漂到台北讀書的小愛和小美,今年升上大二沒抽到宿舍,決定一起在外租房。她們在新北市找到一間喜歡的小套房,因為都還在領爸媽的零用錢,所以想要申請政府的租屋補助,減輕爸媽的經濟負擔。
兩人在下課時間,和同學分享自己申請租屋補助的過程。一開始她們先搜集資料,了解到申請租屋補助有以下主要條件:
1.家庭總收入月平均低於最低生活費三倍2.直系親屬都沒有擁有任何房產
3.同一戶籍中沒有其他人申請租屋補助
經確認後,小愛和小美兩人的直系親屬在台灣任何縣市都沒有房產,家庭平均月收入也低於最低生活費的三倍,而且家中沒有任何人申請租屋補助,符合申請資格。
但是,如果兩人都要申請補助,則還必須:
1.租賃契約上,確實有兩人的姓名2.有共同居住在同一間公寓的事實
也就是說,不只是兩人必須真的住在一起,還要「兩個人都跟房東簽約」,才能申請補助。換言之,如果是一人簽約兩人住,那就只有簽約的那人才能申請補助。
幸好當時小愛和小美都有和房東簽約,符合了全部的條件。最後,她們開心的進入內政部營建署的官方網站,依照指示填寫申請表格,並附上身份證明文件、租賃契約副本、近三個月的存摺影本,提交申請。
聽完小愛和小美的分享,也在校外合租套房的阿華和玲玲終於知道為什麼他們沒辦法兩人都申請到補助了!因為他們是在阿華和房東簽約後半年,玲玲才搬進去與阿華同居,雖然經房東同意,每個月多付500元租金補貼水費及公共設施費用,每月租金再由兩人平均分攤,但是合約書上只有阿華的名字,因此玲玲無法申請補助。
阿華和玲玲決定明年和房東續約時,兩人都與房東簽約,確保兩人都能申請租屋補助。這時,另一名同學發問道:「我和男友一起租房,我是男友租房的保證人,我能申請補助嗎?」小愛翻了翻之前整理的資料,回答:「只有簽約者可以申請補助,保證人不能申請。」
新北市租賃公會首席副理事長張惠山表示,合租房子是可以申請租屋補助的,申請補助也不需要房東的資料、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只有與房東簽租賃契約的人才能提出申請,所以,如果申請人只是是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因為沒有直接和房東簽約,所以不符合申請條件。
張惠山提醒大家,二人想合租一房必須要有同住事實,且家庭條件都符合的朋友,記得居住人都要與房東簽約,才能保障自己的申領補助權益!
新北市租賃公會首席副理事長張惠山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1281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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