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驗屋還沒完成 建商卻要求我先交屋…可以嗎?
好不容易要新居要落成,找了專業團隊要來驗屋,結果建商一直催催催先交屋,阿母溝(不過呢)…
家的事執行總監廣澤表示,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驗屋和撥款的先後順序,要視當初簽訂的契約內容。當然最理想的情況是驗屋完成後再進行撥款和交屋。因此建議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先與建商協商,確保驗屋完成後再進行交屋,來保障自身權益。
廣澤說明,如果交屋日當天房子還沒驗完,民眾可以要求建商限期改善。這時候可按定型化契約規範,要求「交屋保留款」,通常為房價總額的5%,確保建商履行修繕義務,直到所有問題都解決才撥放。
另外,很多網友會說,可以因為驗屋未完成而拒絕撥款給建商嗎?廣澤不建議這樣做。若因驗屋未完成而拒絕撥款,可能會被建商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為由告上法院。而建議的做法是要求扣留交屋保留款,待修繕完成並驗收合格後再撥款。
這邊也幫大家PS,什麼是交屋保留款?交屋保留款是指在驗屋和修繕完成前,扣留的一部分款項(通常為總價的5%)。這是保障買方權益的重要手段,確保建商會完成修繕工作。
最後再幫大家用交屋前的銀行利息應該由誰支付做結尾?依「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規範」,當金融機構核准並撥出貸款後,利息由買方負擔。但是,在賣方通知的交屋日期之前產生的利息應由賣方返還給買方喔!
感謝「家的事」執行總監廣澤知識分享,更多房事問題免費諮詢https://reurl.cc/bV7DD6
▪ 台中房價再創新高!七期豪宅「最貴」單價127.2萬元
▪ 2024房市代表字出爐 專家6字點出2025主力產品
▪ 金龍風暴房市遇冷鋒滿月 台中市五大「抗寒區」出爐
▪ 政府打房促危老重建熱!老台中歌廳飯店…華麗轉身
▪ 賣厝阿明/網友疑惑:出借名買房會影響未來購屋資格嗎?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