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要先付斡旋金合理嗎?」 眾人勸放棄:順序不對
看房得先付斡旋金?一名女網友透露日前看房時,屋主提出這樣的要求,若之後看了不喜歡可以退錢,讓她聽了不解這樣是否合理,於是上網發文詢問大家的看法,結果眾人一致都認為不該答應。
原PO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詢問大家「有沒有遇過要先付斡(斡旋金)?」她說日前去看房時,屋主提出這樣的要求,原因是也有其他訪客看房。原PO表示屋主希望買家若有誠意可以先付斡再看房,如果看了不喜歡再退斡旋金。
房仲也告訴原PO說「只要屋主不簽同意,都是可以退斡的」,讓她聽了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於是上網發文詢問意見,「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或是我該注意什麼呢?」
眾人一面倒地全都勸原PO放棄,「放棄,順序不對。買房不是遊戲也不是小錢,還是找正常點的房仲看房吧,心理壓力也比較小,是我就不看這間了,現在是買方市場」、「真的不建議這樣,萬一看完發現不喜歡,結果屋主要賣,那斡旋金就會被沒收,這不是正常的看屋買賣流程。保護自己的權益比較重要,市場上沒那麼缺物件,找個信任的仲介幫您處理,會讓您輕鬆很多」、「我會放棄,有房客是他的事,為什麼我要先付斡旋?而且有房客的房子很多屋況都差到離譜,我自己以前租房子的,非常了解」、「房子那麼多,幹嘛要找看屋不方便,還要先付錢的房子?妳可以找別的仲介說要看同一間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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