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後漏做這關鍵動作!台北男慘遭國稅局追繳70萬元

準備賣房的民眾要特別注意!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近期一名納稅人出售一筆位於台北市的房地,成交價格750萬元,他原以為賣房獲利後只需按時繳納所得稅即可,以為不用額外申報房地合一稅,直到國稅局查核,才知道自己已經逾期申報,除需補繳47萬餘元的稅款外,還被處以23萬餘元的罰鍰,總計超過70萬元。
據了解,該名納稅人是在2023年7月10日出售在2018年購得的房地,取得時間點落在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內。北區國稅局提醒,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個人出售符合《所得稅法》的房地,應依規定,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次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房地交易所得稅,並附上契約書影本及相關文件;若交易標的為房屋使用權或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則應自「交易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完成申報。
國稅局強調,無論有無獲利或應繳稅款,皆須按時申報,以免面臨補稅與罰鍰。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若民眾不慎逾期未申報,但尚未被查獲或檢舉,可在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利息,這樣可減輕罰鍰,降低損失。
房地合一稅採自行申報制,賣方需主動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否則可能面臨高額罰鍰。國稅局提醒民眾,交易完成後務必記得30日內辦理申報,若有疑問可向國稅局洽詢,以免因一時疏忽造成額外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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