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房價所得比差距...台中、台南家庭得多4年不吃不喝 台北市持續吃土
今年第2季的房價所得比再創新高,六都只剩下桃園的房價所得比不到10倍,首季還有桃園、台南與高雄的房價所得比不到10倍,由此可見上半年房價漲勢明顯,統計10年來房價所得比的變化來看,台中、台南市的房價所得比都多了4倍,現在買房要比10年前多付出4年的家庭可支配所得。至於房價最高的台北市所得比持續拉高,較10年前還要多出2.11倍、多付出逾兩年可支配所得。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價所得比持續攀升,結果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有資產的享受到增值的好處,相對還沒有購屋或者年輕世代,就會感受到房價上漲的壓力,若以區域的所得對比房價漲幅來看,過去10年台中與台南民眾對於房價上漲感受應該特別深,10年下來,民眾現在要購屋,恐怕比10年前要多掏出2.3年的家庭可支配所得。
根據官方的房價所得比長期統計顯示,103年第2季全國的房價所得比為8.34倍,今年第2季已增加到10.65倍,等於要10.65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房,第2季六都的房價所得比僅剩下桃園市不到10倍,增加較多的是台中市,從10年前的8.15倍,增加到12.69倍,台中的家庭相較10年前購屋,要多4.54年的家庭可支配所得,其次則是台南市由6.18倍增加到10.29倍,增加較少的是新北市。
曾敬德表示,上半年房價所得比仍攀高,但市場交易熱絡主要有幾個原因,包括30年期的房貸可以降低每月還款負擔,住宅普遍小宅化也讓房屋總價漲得比單價少,另外像是長輩資助可能也分擔掉一些房價,加上民眾對於房價上漲預期,也會讓民眾儉腸捏肚湊出頭款購屋,不過整體來說房價上漲遠超過家庭所得上漲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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