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上路…符合這些條件房屋稅降到1% 這天起要申辦
![財政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8/23/realtime/30322279.jpg&x=0&y=0&sw=0&sh=0&exp=3600&w=948)
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從今年7月起施行房屋稅差別稅率2.0,明年5月起開始繳交新制;財政部賦稅署23日提醒,房屋若符合三大條件,將可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1.2%,全國符合單一自住還能降到1%。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又稱為「囤房稅2.0」,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將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原本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各地方政府均應參考財政部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賦稅署提醒,房屋若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本人與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與該屋辦完戶籍登記、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三大條件,應在房屋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明年3月22日,因適逢假日延至3月24日,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即可按照自住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賦稅署進一步說明,2024年6月30日以前房屋稅稅籍資料記載為自住房屋,納稅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已在該屋完成戶籍登記者,就無須申報,稽徵機關將依照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助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徵收率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於法定稅率範圍內制定,目前僅連江縣、新竹縣、新竹市三縣市已經完成修正所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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