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課徵 二方向簡化
財政部擬朝兩大方向簡化囤房稅2.0課稅方式,首先針對單一自住降稅適用對象,初步討論僅排除各縣市房屋現值排名前1%的「豪宅」,代表有99%單一自住房屋皆可適用降稅;其次規劃簡化課稅基準分組,從原本三組簡化至二組。
財政部表示,已初步找地方政府溝通,部分意見仍待聚焦,也需要向行政院報告後才會定案,現在只是初步方向之一。
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將反映在明年5月房屋稅單。此次修法除加重囤房稅率,也給予單一自住住家用房屋減稅優惠,稅率從原本1.2%調降至1%,不過必須排除豪宅。這部分約310萬戶可享受到減稅利益。
豪宅如何定義?財政部原希望設計一套公式讓地方政府套用,但由於設計過於複雜,初步將採簡化處理,各縣市依據轄內房屋現值由大至小排序,現值排名前1%的房屋定義為豪宅,不能適用1%單一自住優惠,剩餘99%皆可適用。
由於房屋稅條例修法規模相當大,據悉,財政部希望儘量簡化課稅作業,因此提出排除前1%房屋的做法。
據了解,目前六都皆可接受排除前1%,但非六都如農業縣市,則想爭取再放寬,希望排除對象能再縮小如0.5%等,詳細狀況還要待地方政府實際計算轄內狀況後回報財政部,才會再討論拍板。
另外為督促地方落實囤房稅2.0,財政部將提出稅率參考基準,先前在立法院向立委溝通時,原提版本分為甲、乙、丙三組,分別為六都、竹竹等七縣市、基隆等九縣市,不過為避免基準過於複雜、民眾霧煞煞,財政部擬簡化分組。
據悉,可能會分為六都、非六都兩組,其中房價水準較高的新竹縣市,也考慮納入與六都同一個基準,希望讓整體方案更加簡化。
立法院在去年底三讀通過囤房稅2.0修法,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區間調升至2%至4.8%,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今年7月上路,時程上壓力不小,財政部與地方政府正加速溝通,希望讓新制順利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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