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稽查揪出24案違規 樣品屋未取得合法使用文件占大宗
928檔期剛過,內政部昨(11)日表示,在雙十連假前夕已無預警發動中央地方預售屋聯合稽查,這是《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首波聯合稽查,共稽查56個案場,其中24個建案有違規,占比約四成。
其中外界最為關注的是,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限制預售屋換約、嚴懲炒作不動產兩大重拳,在這一波稽查中,56個建案全數過關,並未發現涉及相關違規樣態。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從近期預售交易量數據觀察,已呈現交易趨緩,房價漲勢也漸緩,顯示炒作行為已獲有效抑制,從2020年第一次聯合稽查時違規率高達九成,此次稽查已大幅降至四成,顯示聯合稽查對於導正市場發揮成效。
內政部指出,此次聯合稽查共八大重點。首先,針對限制預售屋換約,稽查結果未發現建案業者協助買方違規辦理換約或廣告;第二,在禁止不動產炒作規定部分,現場並未發現涉及炒作具體事證。第三,針對預售屋在銷售前,應先將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地方政府備查,此次稽查結果有一建案未報備查就進行銷售,將處罰3萬至15萬元。
第四,針對預售屋紅單(購屋預約),此次稽查中共52個建案有使用紅單,依規定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或不利買方等事項,稽查結果其中五建案違反規定,將按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罰15萬至100萬元。第五,在買賣契約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部分,過去聯合稽查曾一度有高達85%建案違規,但在經過宣導、業者配合改進下,這次稽查並未發現違規建案。
第六,在廣告稽查方面,此次稽查發現三建案業者疑似在廣告或銷售文件上有引人錯誤之虞,例如平面配置圖廣告將管委會使用空間,違規變相作為遊戲室、健身房、瑜珈室等公設,將由縣市政府依規定程序移送公平會查處。第七,在代銷業管理方面,此次稽查發現有一個建案代銷業者未置專任經紀人,一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中未註明業者名稱,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直接處罰6萬至30萬元,其餘違規建案情節相對輕微,則是限期改正。
第八,此次稽查發現有15個建案未取得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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