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縣市課囤房稅 影響25萬戶
囤房稅發威,全國七縣市去年7月起實施囤房稅,囤房大戶今年5月收到房屋稅單將相當有感。財政部統計七縣市共25萬戶受影響,稅額增加12.6億元,等於七縣市的囤房大戶每戶稅額負擔增加近5,000元,桃園市平均每戶增加8,713元最多。
為落實居住正義,除原本就已實施囤房稅的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外,去年7月1日起新增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新竹市七縣市,針對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採差別費率課稅,囤房愈多、稅率愈重。
財政部昨(26)日由高雄市稅捐處召開房屋稅開徵宣導記者會,統計全國房屋稅開徵件數共約929萬件,總稅額近870億元,分別年增1.4%、4.2%。六都房屋稅開徵稅額占全國近八成,與去年比較,台中件數及稅額年增最多,因新屋多、實施囤房稅兩大原因。
七縣市去年囤房稅新制上路,共25萬戶受影響,台中就占了11.6萬戶;合計影響稅額12.6億元,台中增加5.8億元最多。
換算囤房大戶增加稅額,以桃園市平均每戶增加8,713元,負擔加重最多。財政部官員表示,桃園新屋多、囤房稅上路,適用標準單價、稅率可能較高,使增加稅額較多。
台中、台南、高雄等三都及新竹縣、市,平均每戶增加稅額約在4,000元至5,000元左右;屏東縣平均每戶增加1,555元,平均囤房成本增加最少。
高雄市稅捐處長蔡麗惠表示,納稅人持有多戶房屋,多繳一些稅也很合理,課徵囤房稅可增加囤房成本,對於落實居住正義有一定效果,各地方政府在設計稅制時,都會考量當地情況因地制宜。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督促地方政府核實評定房屋稅基,並因地制宜訂定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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