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補貼門檻出爐 家戶年所得120萬、每戶3萬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聽取內政部報告「落實居住正義政策精進方案」,在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的申請資格,將針對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名下持有房屋1戶以內,110年家戶所得合計在120萬元內、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元(總價1200萬元)以下,其他縣市700萬元(總價約1000萬元)以下。
內政部長林右昌日前拋出,住宅政策三大構想,包括租金補貼2.0、房貸支持、青年購屋積金支持機制。
在「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草案部分,內政部指出,2023年2月28日為資格基準日,採定額補貼,將以申請核定後一次撥付方式,撥付金額每戶為3萬元。待立法院通過疫後特別預算,再行推動。
陳建仁指示,為因應三年疫情及升息壓力,對中產家庭帶來衝擊,政府將運用疫後特別條例帶來自用住宅房貸方案,在名下持有房屋一戶以內、一定核貸金額以下者提供每戶一次性3萬元支持,預估可減輕55萬戶房貸族負擔。
此外,在社宅方面,目前包租代管社宅已興辦5萬8853戶,6月將開辦第四期計畫8萬戶,未來政府每年將增加2萬戶直接興建社宅及增加3萬戶包租代管社宅;預計今年底合計可達17.5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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