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買房菜鳥補習班「房事辭典」-商業區
(賣厝電視台播報)
【高雄市橋頭區造鎮計劃,總面積達2100公頃,預計開發為住宅區,計劃人口約26萬人……】
(花小妞轉頭向阿明詢問)
花小妞:「為什麼要特地規劃住宅區出來,讓地區自由發展不好嗎?」
阿明:「當然囉,有計劃性地規劃可以讓住宅區居住生活品質更好呀!」
花小妞:「生活品質會更好嗎?所以是把居住的人群集中在一起嗎?」
阿明:「不只這麼簡單喔~規畫土地分區可是很重要的工程呢!要考量許多方面」
這個單元我們邀請台中買房專家賴卉蓁跟網友分享,一般來說:土地使用分區的簡稱,是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依使用目的與需要的不同,劃定各種不同用途的分區,賦予各區不同的使用性質,以維護良好居住環境。
內容:
都市計畫法第三章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第32條規範,都市計畫得劃定住宅、商業、工業等使用區,並得視實際情況,劃定其他使用區域或特定專用區。前項各使用區,得視實際需要,再予劃分,分別予以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的核心目的是管理城市內不同區域的土地用途,確保城市發展有秩序。包括確保土地使用價值、協調發展、保持城市美觀、確保安全和健康。如果沒有明確的分區計劃,城市可能變得混亂、無秩序,失去價值。因此,土地分區計劃對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非常重要。
一、土地分區說明
都市計畫法第三章第32條規範:都市計畫得劃定住宅、商業、工業等使用區,並得視實際情況,劃定其他使用區域或特定專用區。
1.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限制土地及建築物使用,以確保居住的寧靜、安全和衛生。
2.商業區:為促進商業發展,限制土地及建築物使用,以確保商業的便利。
3.工業區:為促進工業發展,以供工業使用為主,並對危險性及公害工廠進行特別指定。
4.其他使用區:包括行政、文教、風景等區域,主要供應特定目的的土地及建築物使用。
5.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不得違反特定用途的使用,強調特定專用區的使用限制。
二、土地分區用途
1.規劃土地使用性質與強度,土地最適利用。
2.確保土地有計畫發展,防止過度利用。
3.有效控制人口分布與發展密度。
4.穩定房地產價格。
5.創造寧適之居住環境。
6.維持環境生活品質。
7.美化都市景觀。
8.控制公共設施正常使用量。
9.保存文化、歷史、自然景觀等公共資產。
三、補充說明
1.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由政府主導,對區域內土地進行全面性、同時性之分區管制,較為僵硬無彈性。
2.一般來說,除了比較常見的住宅區、商業區外,各縣市也會自己制定符合期望跟需求的分區型態,像是依照「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就設有行政區、文教區、風景區、農業區、河川區等。
感謝台中買房專家賴卉蓁 知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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