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雙邊代理」到底有利屋主還是買方?阿宅:多數情況下是仲介自己

付了高額仲介費,但仲介真的有為你的利益著想嗎?
房地產的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有趣之處。
之前有個估價的老同事,是房仲背景出身的。有次跟他閒聊,問他過去當房仲好不好玩?
他笑著回答我說,他自己覺得房仲最好玩的地方,就是可以在每次交易中,決定自己,這次想要比較偏坦買方還是賣方
在房屋交易過程中,身為交易對手的屋主跟買方,都希望為自己爭取獲利最大化,因此雙方利益往往是衝突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買方跟賣方各自委托不同仲介,買方代理人代表買方,找尋適合物件。賣方代理人代表賣方,找尋適合買方。
不同仲介就能依買賣雙方不同需求,代表各自業主談判溝通,最後為委託人爭取最大的利益。
但台灣的仲介,多採用「雙邊代理」的模式
也就是說,在買賣房屋的過程,買賣雙方同時委託同一個仲介業者,因此單一仲介業者將同時擔任買賣雙方代理人,就會面臨利益衝突的問題。
這種情況下,交易談判時,仲介是以誰的利益為優先呢?
在多數的情況下,不是買方,也不是賣方,而是仲介自己。
誰能讓仲介賺到錢,仲介就幫誰
在這種思維下去解讀市場,看很多事情就會變得合理。
賣方市場,屋主比較強勢,仲介多半會拱買方加價,才有機會成交。
在市場上帶的風向,都是洗腦買方,房市始終只漲不跌,必須加價才買得到。
不加價就是買方不懂行情,而不是努力在交易過程中,幫買方爭取買到更便宜的價格。
如果轉為買方市場,買方不願進場,仲介會希望屋主降價,才有機會成交。
所以,市場帶的風向,就會瞬間轉變為未來房市前景不佳,屋主必須降價才有機會成交。
不降價就是屋主貪得無厭,而不是努力在交易過程中,幫屋主爭取賣到更高價格。
講白了,一切的背後原因,不是為了最大化買方或是賣方的利益,都是為了自己容易成交而已。
大家更有感的實際案例,或許是投資客與仲介之間的互利共生關係
投資客未必是出價最高,對屋主最有利的買方。但為什麼有好的物件,仲介會優先通知投資客。
因為對仲介來說,投資客未來還有持續買房的交易機會、出價決定快速、該付的仲介費也乾脆。
而一般自住客看房龜龜毛毛,自己看完還要帶舅舅阿姨、爺爺奶奶一起看。
好不容易價格有共識,又想回頭砍仲介費。
即使最後經過一番折騰,自住客可能出價比較高,但如果你是仲介,你會先選誰當買方...
說了這麼多,但大家別誤會,以上並不是否定仲介在交易過程中存在的意義。
由於買賣雙方的利益衝突,有個仲介作為中間人,在其中溝通協調,絕對能讓交易更為順暢。
對於交易中,真的有幫你解決問題的專業仲介,仲介費也一定會讓你覺得付的很值得。
但由於制度限制,在現況「雙邊代理」的機制下,沒有辦法各自幫買方或賣方爭取最大利益,就是會有這樣的狀況發生。
一切經濟行為的背後,都是回歸到自利的人性,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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