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寓有頂加…他剛入住鄰居就上門要求拆除 網出招:可要求均攤費用
老建物的頂樓加蓋總是特別容易產生糾紛。近日有網友發文,表示自己買了一間包含頂樓鐵皮屋的老公寓,原屋主住了20幾年都沒有問題,但他才剛入住1個多月就因此與鄰居產生了糾紛。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買了一間位於四樓的老公寓,前屋主在頂樓搭了一個鐵棚,可以遮風避雨,也可以防止四樓天花板漏水。這個鐵皮屋有門有窗,可以上鎖,前屋主會用來堆放雜物跟運動,但鐵皮屋的面積並沒有佔滿整個頂樓,水塔和水表都不在鐵皮屋內。
原PO表示自己在買房時就是買「四樓公寓加頂樓鐵皮屋」,不過權狀裡只有四樓公寓。前屋主說頂樓20幾年來都由他們自己使用,沒有什麼糾紛,但沒想到原PO才入住1個多月,樓下住了8、9年的住戶就上來抗議了。
鄰居表示,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頂樓是所有住戶共有的,原PO「憑什麼用鐵皮圍起來?」,並表示頂樓不是原PO專屬的,自己也要使用頂樓的空間。鄰居要求原PO在3個月內將鐵皮屋拆除,否則他將檢舉原PO違建。他還要求原PO不能鎖上頂樓的門,不然他就告原PO侵佔公有物。
原PO明白自己應該拆掉鐵皮屋讓所有住戶公用,因為那不是自己專屬的。但他又覺得自己被人「用法律威脅」,被逼著做事讓他有點難受,只好發文詢問網友意見。
許多網友同意違建該被拆除,但也認為原PO不該單獨負擔拆除的費用,「又不是你加蓋的,何況若你也沒去使用,他們還想叫你拆除,根本是要你順手付那些拆除運棄費吧」、「上面不是你的合法產權,說真的你如果都不要使用,那是前屋主的事,他們在前屋主時不處理,後面你可以說那個不是你的所有權跟你沒關係,拆除費用就是所有住戶均攤處理,你有使用那就是你強佔頂樓加蓋使用」。
也有內行網友幫原PO分析,「樓下住戶告你侵占共有物不會贏,因為過去20幾年來他有非常多時間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但卻沒這麼做,表示住戶間已默許頂加…但如果他和前屋主就上述頂加問題有打過官司,前屋主沒和你講,那這種你和樓下打官司你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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