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狗屎堆滿地!惡質情侶欠8個月房租開溜 房東1原因無法趕人崩潰
臉書「左營楠梓人」有網友PO文,一對情侶租屋後積欠房租及水電費,並把房子用得亂七八糟,垃圾狗屎滿地,不過因簽了社會住宅合約,詢問後說合約未到不能趕人,身心俱疲。高雄市都發局表示,目前公會已聯絡上代管業者,將全力協助屋主後續求償與法律程序。
PO文者指出,「承租者是一對情侶,積欠8個月房租,1萬多元水電未繳,更惡質的是把全屋弄得滿目瘡痍,傢俱無一倖免,滿地狗屎狗尿垃圾堆積如山,味道極度難聞…馬桶惡意塞入一堆異物,需打掉重新安裝,洗臉盆水龍頭也壞掉漏水,初估清運、家具、家電、浴室打掉重做要價100多萬。」
「打電話不接聯絡不上這對惡質情侶,只能自己每天一點一點搬運清掃,身心俱疲!因簽了社會住宅,詢問後說合約未到不能趕人。也請其他房東注意,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高雄市租賃公會理事長林培生解釋,這是很常見的租賃糾紛,但跟社會住宅沒關係,一般租約也是如此,只要是簽定租賃期間,有相關的租屋糾紛,不是不能趕人,而是必須按法律程序來走,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等。
他說,社會住宅是公益計畫,希望建立良好的租賃關係。經查這份契約有公證,代管業者將會給予法律上協助房東向房客求償。都發局表示,此案是國家住都中心委託高雄市租賃公會開辦的社宅包租代管計畫,公會已聯絡上業者寄居蟹租屋公司,將全力協助屋主後續求償與法律程序。
都發局說,租賃行為屬私權行為,要回歸契約規定處理,如有租賃糾紛,可透過市府租屋調解機制或消費者保護室提出申訴協商,市府的立場會請公會及業者持續依契約規定給予協助。
網友回應「真可怕!要怎麼注意不租到這種人」、「難怪我最近想要租房子房東都要公證」、「我都想要求租客出具前一年所得稅申報書和在職證明了」、「看一下租賃契約應該會記載積欠租金達2個月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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