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8萬戶達50年使用年限 大地震隱憂議員促強制安檢
0403花蓮地震,老屋耐震和都更議題備受關注。主計處統計,台中市使用加強磚造、石造、木造等形式的住宅,高達28萬戶,使用年限50年,專家認為耐震係數僅5級,議員陳文政表示,人口稠密區的老屋仍住滿人,呼籲市府立法強制老屋健檢。
都發局長李正偉說,依建築法規定,民眾有保護自己建物安全的責任,目前可補助民房改善耐震與建構評估等。花蓮地震後有12件提報災損,其中2件非地震造成。
台中市議會今進行定期會專案報告,議員陳文政表示,現行RC建物被認定使用年限達60年,且耐震能力較強。但老舊的加強磚造、木造、石造建物,使用年限僅50年,僅能耐震度5級地震,絕大多數建物已屆使用年限。
陳文政指出,這類的房子在台中市超過28萬戶,每4戶就有1戶,且不乏在人口稠密區,已成下次大地震的隱憂。
陳文政指出,老屋不是雙北才有,老屋住滿人也不是雙北才會發生的事。以北區為例,人口密度居台中之冠,74761戶住宅中,超過30年就有41318戶,占比55%,遠高於全市44%,若把台中北區拿來和六都比,屋齡老化的情況更超越新北的49%,安全問題刻不容緩。
陳文政指出,台中市較早開發的北區、北屯、西區中的聚落或重劃區,不但人口稠密、房屋林立,老屋幾乎都是住滿人。
目前政府雖有推動老屋健檢或補強補助,但多是公部門與營業場所申請;一般民宅考量房價、經濟因素,申請人數寥寥可數。陳文政強調,房子雖是私產,但若發生倒塌,不僅個人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也都市的公安危機,他呼籲台中市政府應正視老屋比例逐年增加問題,以更有效率的方法進行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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