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送給另一半離婚拿得回來?專家示警婚變分產陷阱:辛苦一輩子心血留給外人
房子送給另一半,離婚時還拿得回來嗎?答案可能比你想像的更殘酷:房子送出去了,貸款卻可能還在自己身上。更可怕的是,財產先給子女,最後留給了你從來沒有想過的人!
近日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爆出離婚,更自揭曾將價值6,000萬元的店面贈與前夫,房貸卻仍在自己名下,這不只是6,000萬的數字問題,而是多數人對「夫妻財產」存在嚴重誤解。
1、離婚 不是直接「財產對半分」
很多人以為結婚後,夫妻的財產無論登記在誰名下,自動變成一人一半。
其實並不是!在法定財產制下,離婚時不是直接把所有財產除以二,而是計算雙方的「婚後剩餘財產」
原則上,財產少的一方可向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現在不只太太能請求,先生向太太主張的案例也很多。
2、夫妻贈與省了稅 送出的房子卻拿不回來
夫妻互相贈與雖然免贈與稅,但只要完成移轉,財產就屬於對方,而且「無償受贈財產」在離婚算帳時,不納入分配!
更危險的是:房子過戶,貸款債務不會自動消失。若沒經銀行同意變更借款人:房子是對方的、貸款卻還是你的。
離婚時不用分 死亡後配偶卻能繼承
婚前財產、父母贈與或繼承的資產,離婚時雖然分不到;但只要人一走,全部變成「遺產」,配偶依法享有繼承權!
而配偶依法具有繼承權,如果有孫子孫女,那麼子女全部的財產都是由媳婦或女婿和孫子孫女繼承。
例如,父母早早把數千萬元的房地產或公司股權贈與給兒子,以為:「這是我送給兒子的,媳婦離婚時分不到」這個想法只對了一半。
如果兒子發生離婚,這筆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但是,如果兒子不幸先過世,這些財產卻可能全部進入遺產。
贈與財產的父母一毛錢的繼承權都沒有,甚至像東山鴨莊的案例,最後被親家母賣掉自己創立的商標。
R姐提醒:真正的傳承,不能只規劃到「送出去」那一天,很多父母以為,把財產提早贈與給子女,就是完成傳承,真正的傳承規劃,還必須繼續往下看:
子女離婚怎麼辦?房子送給配偶後,還拿得回來嗎?貸款誰負責?如果子女比父母早過世,財產最後會留給誰?
節稅,只是財富傳承的一部分,真正完整的規劃,是在財產移轉之前,就先看見婚姻、離婚與繼承之後的風險。
因為最怕的是,你辛苦一輩子累積的財產,最後留給了你從來沒有想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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