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留房產別急著辦繼承!很多人漏掉這細節登記先卡關
家人過世留下房屋、土地等財產,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前,除了處理遺產稅,別漏掉最後的地方稅「查欠」程序。台中稅務局提醒,只要被繼承人生前還有房屋稅、地價稅,甚至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地方稅欠稅,都必須先繳清並完成查欠,才能辦理後續遺產分割或不動產繼承登記。
依《稅捐稽徵法》第14條規定,納稅人死亡並遺有財產時,其依法應繳納的稅捐,必須先繳清所有欠稅,之後才可以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因此,民眾辦理土地、房屋繼承時,不能只確認遺產稅是否已經處理完畢。
稅務局提醒,繼承人辦理土地、房屋繼承登記前,除了須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還須向地方稅務局辦理地方稅欠稅查詢,確認被繼承人是否還有地方稅尚未繳納。
其中,查欠範圍不只有準備繼承的房屋、土地所涉及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另有欠繳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其他地方稅,同樣必須先繳清,完成查欠程序後,才能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若漏掉這一步,可能影響後續過戶作業。
此外,被繼承人生前名下若還有汽車、機車,繼承人也別只顧著處理房地產。稅務局指出,車輛同樣應向監理機關辦理相關車籍變更登記;若未辦妥相關程序,日後車輛仍行駛於公共道路遭查獲,可能面臨補徵稅款並處罰鍰。
稅務局提醒,家人過世後處理遺產,除確認國稅局的遺產稅程序外,也應同步確認地方稅欠稅及車籍變更情形,以免影響後續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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