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瑕疵房仲要負責?專家曝實例判決:不是所有瑕疵仲介都知情
仲介帶你去看房子,結果房子裡面藏有瑕疵,之後你才發現,那這樣子仲介要不要負責呢?能不能要求退佣金呢?
我來講一個真實的案例,北部有一個仲介,他帶客戶去新北買房子,當時看房也說了房子沒有問題,價格還可以再談,最後成交2100萬。
後來交屋買方裝潢時,才發現牆壁的後面竟然藏著一個跟隔壁連通的一道門,買方氣炸了,覺得自己被隱瞞,要求退佣金,還說要賠償損失。
重點來了,法院要怎麼判呢?法院就講說,這個情況是買方發現,仲介詢問屋主後仲介才知道,而且屋主當初也覺得不是重大瑕疵,所以也沒有特別去提到。
更何況此情況仲介是沒有辦法靠平常看屋的方式發現,像這種隱藏瑕疵不屬於仲介能夠辨識的範圍,所以法院判仲介沒有故意隱瞞,也沒有違反責任,不用退佣金,也不用賠錢。
聽到這裡,你會覺得法院判得有理嗎?這種隱藏性的問題真的沒辦法靠肉眼或是基本查詢發現的,所以並不是所有瑕疵仲介都知情,然後選擇惡意隱瞞。
那難道遇到類似問題買方只能認栽?倒也不是,其實此案例照我看來應該是這戶人家當初跟隔壁有打通,然後做一個合併戶,所以牆壁後面才會有一個門。
如果買方覺得這是瑕疵,有安全的疑慮,其實也不用吵來吵去,用最直接的方式,把那個通道改成水泥牆就好。只是有些仲介遇到事情第一時間只想著爭對錯,小事變大事,反而讓屋主、買方都不開心,自己也被拖下水。
我一直認為遇到問題重點真的不是輸贏,而是你有沒有能力幫客戶找到一個解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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