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有福了!這新制將上路可省萬元 民團籲多宣導

為降低租屋族負擔,2023年立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原本租屋抵稅「列舉扣除額12萬元」改為「特別扣除額18萬元」,並將於今年5月報稅季正式上路。
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民團11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內政部應針對已加入補貼系統社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的租賃雙方進行專案宣導。同時財政部應應設置「房客抵稅申訴專線」,並公開宣示若收到房東妨礙租金抵稅投訴將專案查處,以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民團表示,台灣租屋族約有100萬戶,但根據財政部「納稅戶房屋租金支出抵稅統計表」,2022年僅有24,521戶申報租金抵稅,意即租屋族將租金申報抵稅的比例不到2.5%。
房客租金抵稅使用率低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原有租金抵稅制度採列舉扣除,相較於逐年提高的「標準扣除額」只能擇一使用,已然形同雞肋。
以具備一定收入(要繳稅),並符合租金補貼收入門檻的租屋族設算,過去在耗時耗力檢附資料列舉租金申報後, 有抵稅需求的租屋族需冒著得罪房東的風險,以及檢附租賃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自住切結書(或於租屋處設籍),才能列舉租金申報扣抵所得稅。而相較於無須檢附任何資料的「標準扣除額」,單身租屋族只能少繳一千多元的所得稅。
而若是已成家的租屋族,列舉扣抵租金後需要繳的稅額,甚至比使用標準扣除額更高。在這種制度設計下,租金抵稅使用比例自然極低。
今年即將上路的租金抵稅新制,則改為可以與標準扣除額共同使用的「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對於前述租屋族而言,抵稅新制下單身租屋族將可比舊制在稅賦可少4,528至7,756元;家庭租屋族則可少10,800至12,290元。
民團表示,依租客聯盟「租屋狀況調查」指出,仍有高達54.2%租屋族是因為「房東拒絕」或「恐懼遭受房東不利對待」而無法使用租金抵稅。且有20%租屋族根本不知道租金可以申報扣抵所得稅,導致新制美意恐「看得到吃不到」。
民團表示,雖已成功倡議法扶基金會辦理「租屋糾紛承租人電話法律諮詢服務」,但其僅為諮詢性質,宣導與救濟仍需主管機關積極介入。因此,基於上述困境,建議內政部應啟動包租代管、租金補貼案件專案宣導。
另外,民間租屋仍黑市嚴重,財政部應設置「房客抵稅申訴專線」,並公開宣示若收到房東妨礙租金抵稅相關投訴,將專案查核該房東是否涉及逃漏租賃所得稅,以達嚇阻作用,保障租屋族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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