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產「廣告不實」開罰共7件 罰最慘案件曝光
「新青安」專案讓房市夯到不行,不過買賣不動產前可要睜大眼睛,其中的廣告台詞是否與實際情形相符,以免拿出一生積蓄而後悔莫及。公平交易委員會最新統計指,從今年元旦至今累計共有7件房產廣告不實案件,開罰金額最高案件是高雄楠梓區「冠傑 Ui」建案,罰建商與廣告公司共225萬元。
為避免不動產業以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形成不公平競爭,公平會針對從事土地、建築物,含預售屋及成屋及其可移轉權利的銷售業務,以及為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仲介業務廣告都會進行盤查,民眾發現業者違規也能投訴。
公平會舉例,常見的廣告不實狀況包括廣告標示建築物坐落地點與事實不符、廣告表示建築物的房屋或土地合計面積與所有權狀登記的面積不符、廣告表示房屋為挑高空間,但與施工圖不同,或是未標明建築法規對施作夾層限制等、建築物內部格局與施工圖不符。
公平會指出,或是廣告以數量具稀有性之不實訊息作為宣傳、以少量低價公關戶誤導為成交價、優惠內容與事實不符、投資報酬率與事實不符、建造執照尚未核發,但廣告表示有引人誤認已取得建照,或是建築物或土地的用途與使用分區的法定用途不符等,上述違規型態均可適用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處理。
公平會統計,去(2023)年不動產廣告不實違規案例共13件,今年元旦累計至今共7件,其中,被民眾投訴的「冠傑 Ui」建案開罰金額最大,因為其廣告聲稱載「未來 3min步行至捷運紫線P9站」、「走路3分鐘,捷運P9預定站」等。
公平會指出,民眾投訴高雄捷運紫線並未完成可行性評估,也未確定站體位置,廣告明顯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經查,建商冠傑建設委託景銳公司進行代銷及廣告,雖然契約有約束,建案廣告需經建商審閱才可刊載,但廣告商並未提供審閱。
公平會說,廣告商指2019年透過高雄捷運局公告資料,發現大學南路及藍昌路口載有捷運紫線P4捷運站,2022年再查詢相關新聞內容,發現站名已變更為P9藍昌站,因此透過Google Map查詢路口與建案基地位置步行約3分鐘,才在廣告中宣稱「未來 3min 步行至捷運紫線 P9 站」。
公平會表示,後續高雄市捷運局再公告紫線捷運合併其他路線,則非廣告公司可預料,廣告公司接獲公平會來函,隨即在2023年6月15日移除違規的廣告詞。
公平會最終開罰冠傑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新臺幣150萬元罰鍰、景銳廣告公司75 萬元罰鍰,累計共2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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