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賣屋很賺?房屋評定現值課稅基準連4年調升 竹北成重災區

財政部每年初都頒布前一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有鑑於近年房價漲太多,但適用舊制報稅的民眾繳納太少財產交易所得稅,因此近四年以來每年都微幅拉高所得額標準比例,如台北市一般房屋就從2019評定現值的41%,到今年公布時已經拉高到45%,竹北甚至從19%逐年調升至32%,調幅高達68個百分點,成為影響最大的重災區。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由於財產交易所得久久賣一次才申報,因此前一年度售屋隔一年度報稅時,民眾通常不太會有多繳稅的感受。
曾敬德分析,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的舊制中,分成核實課稅與按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例計算課稅的兩種方式,其中又以按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例計算課稅的報稅最划算。
不過,曾敬德指出,由於近年房價漲太多,但適用舊制報稅的民眾繳太少,據財政部指出,未來將持續觀察不動產交易情形,滾動調整該標準,使設算所得額更符「實情」,俾落實健全房市政策目標及維護租稅公平。
2012年8月實價登錄正式上路,基本上政府都能掌握屋主取得成本,也就是說,2012年7月以前的交易、才有機會使用較輕稅的方式報稅。
政府每年初都會針對個人出售不動產發布計算標準,據財政部資料顯示,自2019年起,已經連續四年調升不動產交易所得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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