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包裹、用兒童遊戲室仍不夠!新竹屋主百萬退稅卡這關
收過包裹、用過社區兒童遊戲室,能證明房子是自住嗎?一名新竹屋主換屋後,申請退還約159萬元房地合一稅,主張一家人在配偶老家吃飯、盥洗,之後才回舊屋睡覺。不過,國稅局向社區調取紀錄,再比對戶籍與賣屋時間後,仍否准退稅,關鍵不只在水電用量。
該案中,屋主2021年9月買進位於新竹縣的房子(以下簡稱舊房),2022年8月以1,020萬元出售,持有不到一年,申報課稅所得約353萬元,按45%稅率繳納房地合一稅約159萬元。2024年3月買進位於新竹市的房子後(以下簡稱新房),申請退還出售舊房時繳納的稅款。
屋主表示,當時經濟一度拮据,又逢小女兒出生,三餐及盥洗都在配偶老家完成,之後才到舊房休息,因此水電用量較少,不應單憑節約水電就認定沒有居住。屋主也提出送到舊房的商品訂購單、當地消費發票、寄到舊房的產險保單及外送點餐紀錄,支持自住主張。
不過,國稅局查到,屋主於2022年6月4日委託仲介出售舊房,6月6日才將戶籍從配偶老家遷入舊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籍則仍留在老家。出售舊房後,屋主又於同年9月將戶籍遷回老家,報稅通訊地址及舊房房屋稅單寄送地址,也都留在老家。
對於委售契約記載舊房是「空屋」,屋主解釋,是因賣房前已將舊房清空;至於延後遷戶籍,則是剛換工作、工作繁忙。財政部指出,依屋主自己的說法,舊房在委售前就已清空,之後即使遷入戶籍,也不足以證明供自住使用。
水電資料也是查核重點。屋主持有舊房期間,各期兩個月用水僅0至5度,用電為13至94度,天然氣為0至2度。財政部認為,搭配屋主自述僅到舊房睡覺、盥洗都在配偶老家完成,尚難認定舊房是一般日常生活起居的處所。
屋主另要求調閱舊房社區住戶APP的公設使用及收信紀錄。國稅局向管委會查得,屋主有三筆包裹紀錄、兩筆兒童遊戲室使用紀錄,但財政部認為,這些資料仍不足以證明實際居住舊房。
財政部指出,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須符合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舊房及新房辦完戶籍登記並居住等條件。本案綜合戶籍遷移、委售契約、水電及社區紀錄,仍無法認定舊房符合自住要件,因此維持不予退稅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