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房屋稅2.0新制上路 帶動4萬戶遷設戶籍

2024年7月起新北市將正式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根據新規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3戶以內房屋者,若要享有1.0%或1.2%的自住稅率,須在今年3月24日前設立房屋戶籍,否則將被課徵3.2%至4.8%的非自住稅率,兩者稅率最大可相差四倍之多。
新北市稅捐處統計,目前有約4萬戶因應政策調整,遷移戶籍以符合自住稅率的標準。
新北市房屋稅籍中,共有住家用房屋約156萬戶,其中,原本依自住稅率課徵的戶數約141萬戶,經過設戶籍後,約122萬戶已經完成設籍,占比達86%,但經過稅捐處的調查與訪談,發現部分自住戶因各種因素未能設籍,主要原因包括單身、無其他直系親屬、子女就學、或領取補助等,這些都影響了民眾遷戶籍的意願。
新北市稅捐處副處長陳正輝表示,至2月為止,已有約4萬戶遷戶籍,為避免民眾對新政策不熟悉,財政部自去年以來進行大量宣導,並透過雙掛號信寄送給房屋所有權人,提醒民眾必須在期限內設立戶籍。
陳正輝指出,雖然已經有不少人遷戶籍,仍有一些民眾無法完成設籍,例如單身者又沒有直系親屬可以去設戶籍,就只能選其中一戶設戶籍。
對於未設籍之房屋,陳正輝指出,仍有其他辦法來保持低稅率。根據政策,即使未設籍,只要滿足排除計入非自住之12款條件之一可適用單一稅率,或房屋出租並且符合國稅局租金所得標準,也可向稅捐處申請,稅率最低1.5%,避免跳升至較高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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