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紅單 三成違規
房市熱絡,買房消費糾紛也多。行政院消保處昨公布預售屋專案查核結果,24件建案中,其中高達八件的「預約單(紅單)」不合格,違法項目包括買方逾期未補足訂金、或逾期未簽約,訂金便遭沒收,逾三成違規,可罰15萬到100萬。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預售屋交易期間長,只有樣品屋可供參考,購屋時務必冷靜並審慎評估。
對此,指標代銷業者表示,消保處所查核之案件屬於個案,通常具有一定規模的代銷公司,並不會發生上述狀況。綜觀代銷業界,類似案件不多見。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指出,現階段內政部緊縮預售交易,未來糾紛可能更多。她建議,買屋除了建商要有口碑,也要注意契約規格,並將業者的承諾寫入契約中,甚至要保留廣告文件,保障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聯合內政部地政司、營建署、消防署、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賦稅署及地方政府,去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辦理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及新竹縣的預售屋專案查核。消保處消保官王志宏表示,稽查的24件建案中有19件都有不合格,不合格率占近八成。其中「預約單查核」八件不合格,「定型化契約查核」不合格三件;「不動產經紀業(代銷)」不合格四件;「銷售中心及樣品屋查核」不合格11件;「消防安全查核」不合格四件。
消保處表示,簽訂預約單時,應注意內容是否不利於買受人。舉例來說,約定買方逾期未補足定金或逾期未簽約,不論是否有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均視為違約並沒收已繳定金。此項約定已違反規定,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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