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率少0.3%該轉貸?專家揭「4隱形成本」:持有未滿這年限恐倒貼
很多房東朋友問阿明:「利率差0.3%,轉貸到底划不划算?」阿明直接說,關鍵不是利率少多少,而是把每月省多少、轉貸成本多少、房子還會持有幾年,全部一起算進去。
先搞懂三種做法:
轉貸是把房貸從A銀行搬到B銀行,主要目的是降利率、延長年限。
增貸是留在原銀行增加貸款額度,適合資金周轉。
轉增貸則是換銀行同時增加額度,一次搞定降利率和取得額外資金。
三種通常都需要重新鑑價,抵押權設定的處理方式也不同。
以剩餘房貸800萬元、20年本息平均攤還試算,原利率2.8%每月約繳43,571元,降到2.5%每月約繳42,392元,每月少繳1,179元。
在利率不變的前提下,20年總利息差距約28.3萬元。但台灣房貸多採機動利率,實際比較還要看指標利率、加碼幅度、開辦費與總費用年百分率。
轉貸成本主要有四筆:
第一是提前清償違約金,如果還在綁約期內轉貸,可能依第1年到第3年設定不同比率,實際金額以原契約為準。
第二是新銀行開辦費,公股銀行可能採核貸金額一定比例並設最低收費,其他銀行則可能固定金額。
第三是抵押權設定規費,按設定權利價值的千分之一計算,設定1,200萬元就是12,000元,另有書狀費每張80元。
第四是地政士設定、塗銷及代辦費,沒有統一定價,依案件複雜度與地區而異。火災地震險屬於持有期間的持續性成本,不建議全部算成轉貸新增費用。
回本時間決定轉貸效益。以上述每月省1,179元、新增成本合計6萬元為例,6萬除以1,179約等於51個月,也就是大約4年3個月後,累積省下的金額才會超過轉貸成本。
預計短期內賣屋或換屋的人,轉貸效益通常有限;預計長期持有的人,利差累積效果才會明顯。
轉貸流程從向新銀行提出申請開始,提供收入、財力及原房貸資料,新銀行重新鑑價與授信審核,核貸後對保,辦理新抵押權設定及代償,新銀行撥款清償原房貸,原銀行出具清償與塗銷文件,完成原抵押權塗銷後,依新房貸條件開始繳款。
實際作業時間依銀行審核、鑑價、文件完整度與地政程序而定。
如果你現在是新青安,要特別注意,新青安要求購屋自住,核貸時須簽署自住切結書,銀行也會持續貸後查核。
房屋出現轉租、人頭戶或營業使用等非自住情況,銀行可停止利息補貼、追回違規期間補貼,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
有出租規劃時,建議依序完成:取得一般房貸核准、完成轉貸、全額清償新青安、確認新房貸用途規定,最後再辦理出租。
原青安尚未清償前已經出租,仍可能被認定為違反自住規定。
轉貸時可以同時向多家銀行比較條件。
聯徵中心規定,金融機構因新授信業務查詢信用資料時,最近一年內每30天期間的多家新授信查詢,原則上視為同一筆信用需求計算,所以房貸比價集中在30天內完成,可以降低重複查詢對信用評分的影響。
轉貸時也可以向新銀行申請延長貸款年限、寬限期或調整還款方式,但銀行會依借款人年齡、所得、信用、負債、房屋價值與還款能力重新評估。
市場沒有「寬限期只能申請一次」的統一規定,轉貸後是否取得新的寬限期,由承貸銀行個案審核。
阿明最後提醒,房貸轉貸看的是總成本有沒有下降。
利率少0.3%,800萬元、20年可能省下約28萬元利息,但轉貸前還有違約金、開辦費、設定規費與代辦費。
只有省下來的利息高於轉貸成本,而且房屋預計持有時間超過回本時間,轉貸才真正有機會省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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