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男」往生祖產怎麼分?他做一事避免大家搶遺產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二位,每年約有5.2萬至5.3萬對夫妻離婚。資深地政士表示,離婚衍生的遺產繼承,常常比想像的還麻煩。
最近有一案例,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一位爸爸有二次婚姻,第一次婚姻育有1男1女,第二次婚姻沒有生小孩。
日前爸爸往生了,現任配偶,以及和前妻所生的1男1女,都成了合法繼承人。
問題來了,爸爸的遺產中有繼承自家族的南部土地,有1婚及2婚時買的房子,這些遺產該怎麼分配?因為離婚,前妻已經沒有繼承權,但爸爸繼承來的祖產,兒子、女兒認為不該「外流」,引發爭議。
鄭文在說,還好,這位爸爸在往生前,委託他們預立了公證遺囑,將他名下的祖產及1婚2婚所取得的房屋交代的清清楚楚,就是由繼承人各1/3平均繼承取得,於是事務所就依照這份公證遺囑,完成了不動產的繼承登記。
事後回想,如果當初爸爸沒有成立這份公證遺囑,這個案件可能在繼承人各自堅持己見下,成為訴訟案件。
原因無他,因為爸爸還在時,中間有橋樑可以互通有無,當爸爸往生時,橋樑斷了,原本的一家人變成二家人,彼此之間不但沒有血緣關係,還要針對爸爸的遺產進行分配,這時需要的是高度的智慧。
鄭文在表示,高離婚率社會中,不少人2婚甚至是3婚,當繼承發生時,祖產、1婚財產、2婚財產或是3婚財產如何分配,是一大難題,一份有效遺囑,是避免家族爭議的好辦法。
他提醒再婚的朋友,生前預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將名下的財產先好規劃,才可避免生存配偶和小孩間發生財產爭奪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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