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3.0離婚砍補貼惹議!網憂:被家暴者恐「不敢離婚」
青安3.0貸款在6年利息補貼期內若遭遇離婚或失去子女監護權,政府將採取「停止超額部分利息補貼」的措施,但過去已領取的補貼不予追回。一名網友曬出青安3.0離婚就取消補貼的新聞,擔心該政策造成家暴受害者不敢離婚,希望政府在推出政策前多有同理心,「莫忘世上苦人多」。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曬出青安3.0離婚停止補貼的報導,報導指出,婚育家庭申請青安3.0額度最高有1,500萬,但財政部說,六年利息補貼期間若離婚,多出的額度部分將停止補貼。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現代人的觀念較新,女性也具備一定經濟能力,在婚姻關係中若面對相處難題,更傾向於快刀斬亂麻,因此撐不到七年就離婚的情況,較10年前提高。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銀行貸款承辦人須補貼期間,動態掌握申貸人的婚姻狀況,行政成本和繁瑣程度不容小覷,另一方面,若申貸人的離婚屬於非自願,終止補貼恐被視為「懲罰條款」,甚至可能使部分經濟相對弱勢的民眾。
原PO表示,少子化總是被人說是教育的問題,因為人們太晚進入婚姻,所以生不出小孩,實際上除了結婚早晚,還有意願的問題,實際上台灣恐怖情人的案例很多,因家暴問題想離婚的人更占多數,如果無法離婚還需要上法院,久而久之,女生看過太多案例後,就漸漸不想結婚了。
原PO呼籲,社會大眾不應該怪罪女生為何不結婚,因為家暴案例真的太多了,那些透過離婚好不容易脫身的女生真的很可憐,結合如今的青安3.0離婚停補貼的政策,他希望政府多一些同理心,不要忘記世界上受苦的人占大多數,那些受到家暴的女性如果為了房貸遲遲不敢提離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將難以想像。
此文一出,有網友表示,離婚後結婚所給的補貼追回沒問題,但生小孩加碼的補貼不該回收,還是要建立一項制度,在夫妻離婚後讓主要扶養者承擔房貸壓力時,還能因為有養育小孩得到補貼,畢竟離婚雖然代表婚姻破滅,但小孩並不會消失,夫妻還是要承擔扶養小孩的壓力。
也有網友持相反意見,認為離婚停止補貼還是有必要性,因為如果沒有該條款,恐怕會有很多人「假結婚真騙貸」,透過假結婚賺取補貼,隨後又離婚,這是很典型的騙貸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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