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住宅」法案送議會 機捷周邊可望見2字頭
桃園市政府推居住正義,「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議會審查。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桃園市研擬推出的「可負擔住宅」,具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與現有「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相比,無居住年期的限制,也可以繼承,對有意長期居住但負擔能力有限的民眾而言,相對友善。
陳定中指出,依照桃園市目前的規畫,該政策預計於機捷站點周邊的新興重劃區試辦,售價望落在一坪20多萬元,與當地現今新案動輒一坪40多萬元相比,相當於打了5折到6折,以價格來說相當有競爭力,對官方設定的小資婚育家庭而言,不失是安身立命的選擇。
與傳統的買斷式國宅相比,可負擔住宅雖然也有完整的建物與土地產權,但若要轉售,只能賣回給桃園市住都中心,對照買斷式國宅熬過禁止轉售年期後,便可於自由市場上照市價任意轉賣的情況,可負擔住宅轉手的彈性為0。
陳定中也說,「可負擔住宅」是介於「出租型社宅」與「買斷式國宅」的折衷規畫,且在轉售、出租上都有更嚴格的限制,屬於封閉市場,這類通路封閉的產品,價格無法以市價衡量,也因轉售僅限單一對象,杜絕轉手炒作,價格設定也才有機會趨向親民。未來賣回給政府時,也會有嚴謹的估價機制,所以除了反映通膨外,增值幅度不大,因此對一般可自由流通、十足反映景氣榮枯的開放市場而言,影響想當有限。
無法於市場上自由轉售的可負擔住宅,買盤僅鎖定絕對性的剛需自住小資族,不適合想當包租公的置產族;買家也須注意,可負擔住宅並非不是一般市場住宅,銀行的貸款條件可能會比一般市場住宅略差,所以買家需評估自備款是否充足,以及在給付可負擔住宅的房貸後,有無餘裕為將來的換屋計畫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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