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設籍自用住宅最後一天!專家提醒「錯過多繳數倍稅金」:房屋稅、地價稅認定標準不同
朋友新家去年交屋,最近才突然想起「欸…好像還沒去辦設籍」我立刻提醒他,3/23前一定要去辦!不然房屋稅真的會差很多。
我們身邊就有朋友,一忙忘了申請,結果直接被課「非自用」稅率,整整多繳好幾倍,收到稅單真的會傻眼。
持有一間房,每年要繳兩張稅單:5月房屋稅、11月地價稅。
房屋稅的自用住宅稅率是1.2%,必須符合下面三個條件:
1.無營業、無出租使用
2.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歲以下)全台合計3戶以內
如果一個家庭全台只有 1 間房子,稅率更低只有1%。
我家房屋稅多少?我們現在住的舊家登記在我名下,屋齡十多年,每年房屋稅大約5000元;登記在工程師名下,還在裝潢的新家,由於屋齡新、坪數比較大,房屋稅17000元,比舊家稅金多了三倍起跳。
但其實更容易讓人搞混的是,房屋稅vs地價稅,自用認定標準不一樣。
房屋稅的部分,如果夫妻各有一間房子,房屋稅一人設籍一戶就可以符合自用稅率。
但地價稅,夫妻只能「擇一」間當自住,如果另一間想用自用稅率,可以讓直系親屬設籍(如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或成年子女),沒有數量上的限制,只要總計不要超過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就符合自用。
總之提醒買房族,交屋第一件事,就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設籍,千萬別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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