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出國都可能被扣?房地合一稅退稅案例掀起國稅局認定爭議
房地合一稅「自住滿六年可退稅」原本被視為明確規則,近日卻有網友分享多起案例,指稱即使設籍、實際入住,仍可能被國稅局以各種理由認定不符條件,引爆房市版激烈論戰。
原PO指出,近期在網路上看到兩個案例,一是入住前進行裝潢,國稅局以「裝潢期間不具備居住事實」為由扣除三個月;二是六年內曾出國,國稅局同樣認定「期間未實際在國內居住」而扣除天數。原PO直言,在交易量縮、稅收短徵的背景下,稅務人員開始以「文字解釋」認定居住事實,讓此時賣房「買家砍價、國稅局也在玩文字遊戲」。
部分網友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這樣的認定方式過於刁難,「太爛了吧 明明就真的是自住客住這麼久了 還這樣卡人民的錢」、「出國這個太扯了吧」、「國稅:你每天都在家24hr?」。
也有人嘲諷居住事實的模糊空間,「以後要你舉證每天回家入家門影片才算1天居住事實 本來就隨國稅局解釋」、「看能不能申請電子腳銬,居住時間超過24x365x6小時,國稅局就會拿你沒轍」。
但另一派網友則質疑案例真實性,認為多半是網路謠言或誤解法規,「幻想文一堆...」、「聽你在喇叭」、「隨便一個路人講你也信?」。
也有網友直指法理不通,「我覺得不可性的原因是,自住需「連續」6年,如果出國要扣掉那應該是重頭開始算6年,而不是扣掉中間」、「我不相信國稅局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啦,八成是房仲不熟悉法規亂扯」。
🏠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FB留言